之前闹的满城风雨的韩国偶像团本体搂抱女性回教徒的新闻,真是让我再次对当局的处理方式大开眼界。
套用流行用语,我简直就是除了“O嘴”之外,已经没有办法表达我对这件事情的诧异程度。害的我需要用上几个星期的时间来整理思路,好让我可以清楚的表达对于这起“耐人寻味”的事件的态度。
首先,我们是不是应该谴责世风日下,年轻男女在公众场合之下楼搂抱抱,举止过于亲昵,完全败坏我们亚洲人含蓄害羞的美德呢(如果你认为这是美德的话)?
再者,我们是不是应该责骂时下年青人过于崇拜流行文化,导致道德沦丧,不顾形象的飞扑到男偶像的身上呢?
最后,我们应不应该审视为何这些年青闺女不待在家里好好熟读“女则”,作出如此有失国体之举动呢?
怎样?读到这里,会不会觉得我是原始人,活在石器时代的山洞里呢?或者是感觉上我没有见过世面,简直就是侮辱女性主义的存在呢?无独有偶,我也是运用同样的思路在看待某某的处理手法。
中国人有句话叫做“通情达理”,表示对一件事情讲情理;有情,更有理。为什么激进分子总是认为“情”就只能局限在夫妻身上,而不能是针对其他事情呢?
喜欢偶像也是情的一种,总不能连这样的自由也限制别人吧?那我们和独裁主义有什么不同?
凡是老板喜欢的,你就得喜欢;凡是老板厌恶的,你必须比老板还要更加的讨厌。现在这样的情况,好像是这样。当然,我不是回教徒,所以我不敢在此放肆妄言;不过,把这把火也一拼烧到外国的偶像团体身上,好像有点丢脸和不知所以然。
不知者不罪
别人再怎样试着了解他国的风俗民情,也不可能完全的感受贴切;为什么因为别人不太了解我国的习俗就责怪他人呢?所谓“不知者不罪”,连这样的道理也没办法理解吗?
还有,为什么不预先“警告”国人不可以沉迷追捧偶像团体?不可拥抱帅过潘安的帅哥偶像们呢?不如干脆直接引发外交危机,完全封锁韩国流行文化的输入好了。此举吓的韩国驻马来西亚大使也急忙跳处来澄清与道歉,实在是强人所难,有失颜面。拜托,人家是外国使节,处理的是国与国之间的官家关系;现在搞到要站出来为了流行文化道歉,还真啼笑皆非。
小气兼不可理喻
有些东西是很难去完全掌控的,包括了别人的喜好以及行为举止。动不动就吆喝,向外人动用“家规”来“一视同仁”,以后谁还敢登门拜访啊?别人来我国促进流行文化交流,主人家却认为别人有意羞辱;硬要怪罪他人,反倒显得自己小气兼不可理喻。
这次的风波令人好气又好笑,毕竟我们口口声声说要迈向先进国的目标,原来只局限在政治和经济上,并不包括文化和教育。文化和教育主导国民的文化修养以及对于世界的认知思维,如果我们一味的固步自封,倡导石器时代,那么,2020年的愿望,恐怕会无限期的展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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