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1年,雪兰莪双溪毛糯光明烟花制造厂大爆炸,酿成逾百死伤惨剧;次年,加影峇玲珑美丹烟花厂爆炸,再酿悲剧。我国的烟花制造业,自此在政府一纸禁令下,划下句点。
烟花厂成为历史,燃放烟花之风,却没黯然失色,近年还更胜从前。禁令如山,却恍若虚设,非法烟花如商场杂货,随处可购。午夜子时一到,公然在警方眼皮子底下,肆意飞舞,炫惑夜空。
不论什么国家,烟花都是受到严格管制的“危险物品”,我国在全面禁止烟花制造工业之后,更将烟花列为“违禁品”,随着意外事件频仍,政府对烟花的管制愈加严格。
在我国,爆竹和烟花,皆属警方的刑事监管权限,任何欲燃放烟花和爆竹的民众、团体和商业机构,都必须向有关地区的警区主任提交申请,才能在特定的合法代理商购得烟花。
程序不仅止于此,申请者在获得批准后,必须由专业人士测量燃放烟花的安全范围,以及做好符合指南的安全措施后,才能燃放烟花。
不过,政府迄今只有管制走私活动的法律条文,却没有制定明确的指南,监管民间燃放烟花活动。
两条文严惩走私燃放
到目前为止,用于管制和取缔烟花及爆竹走私活动的法律条文,只有警方所援引的1958年腐蚀物及爆炸物法令,关税局用于取缔烟花及爆竹走私者的条文,则分别是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1)(d)条文及第135(1)(b)条文。
必须强调的是,走私烟花固然有罪,未获批准和遵照条规而燃放烟花者,一样有罪。
任何人一旦被发现非法拥有烟花及爆竹而遭逮捕后,执法当局将依据情况,分别引用两项条文严惩。一是“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8条文,罪成者可被判监禁7年或罚款不超过1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另外就是“1967年关税局法令”第135(1)(d)条文,罪成者将面对相等于货物价格的10倍至20倍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烟花加工酿意外
每到过年过节的烟花盛季,意外事件时有发生,禁令无效,执法不彰,在美丽与安全之间,人们始终倾向于刹那的璀璨,抱着侥幸心态,忽略危险。
更甚者,一些人为求“过瘾”和“痛快”,不想“规规矩矩”燃放,反而想出怪异方式,甚至为烟花“加工”,结果酿成意外。
一些人将买来的烟花拆开,把内部的爆炸物,装进水管或竹筒内,使之具有更强大的威力。这些没有专业知识和技巧的人,大大提高改装或点燃过程的危险度,随时导致爆炸,烟花弹四窜。
档案记录信手拈来:
2012年,沙巴亚庇一华裔男子在年初一,在住家门前燃放烟花,被爆发的烟花弹击中头部,当场惨死。
2013年,彭亨劳勿一户印裔人家为求婚宴尽兴,径自为烟花加工,并将烟花管放入水中“弹射燃放”,结果火星四窜,炸伤数十名宾客,。乐极生悲。
2014年2月1日,霹雳州双溪古月一名神庙理事,大年初一凌晨在住家门前燃放烟花,趋前检查时惨遭突然爆发的烟花炸伤头部,送院途中不治身亡。
2014年2月1日,柔佛州新山一名华裔快递员在除夕夜燃放大型烟花,岂料乐极生悲,趋前检查时被突然喷射击中头部,抢救后宣告不治。
2007年10月9日,政府制定申请燃放烟花指南和条例,并与2009年3月20日修订。根据有关指南,宗教庆典、婚礼、政治集会及个人活动,都在禁止燃放烟花之列。
显然,不论是过年过节,甚至庆生或婚宴等活动,国内各地住宅区的夜空烟花绽放,是公然违法。
走私种类不下百种
政府对烟花爆竹的管制,警方和关税局的取缔行动,一年比一年严厉,但走私活动非但没有收敛,反而愈加猖獗,法律和执法阻吓作用不大,追根究底乃因“市场需求”所致。
目前,当局只允许民众燃放两种烟花,即爆炸力和伤害力极微的Happy Boom和Pop-Pop魔术烟花,却被视为“小孩烟花”而不受落。
价格依据质量
根据记者探询所得,目前走私入境的烟花,种类不下百种,列单之多,连老行家也未必通晓所有。不过,较为普遍的只有三几种。
据知,一般民众在住宅区所燃放的烟花,主要是球型和附有信管、半径分别由2寸至6寸的烟花,一些则是置入土制约8寸至1尺的铁筒发射架,经点燃后,烟花在信管爆发,沿着射架升上半空,再次爆发。
这类高空个烟花的价格,以发射高度、颜色、爆炸声响和爆炸次数的多寡而定,从数十令吉至数百令吉不等。不过,售价仅数十令吉的高空烟花,不止品质拙劣,而且瞬间即燃放完毕,很不过瘾,所以价格虽低却不太受落。
口头介绍销售
目前,卖家主要售卖的是138响和168响等三几种烟花,价格介于400令吉以上至600令吉以下,发射高度仅约6公尺至10公尺左右。以168响、重17公斤的烟花为例,目前售价约450令吉,比合法市场的550令吉至600令吉,差幅约20%或以上。
走私烟花的大多是小规模卖家,通过口头介绍销售给一般民众在住宅或个人活动场合燃放,至于商场和公共活动,因易于监管,防守严密,所以被列为“高风险客户”,大多数卖家对这类交易是能免则免。
取缔前已入境
中国和泰国,是烟花和爆竹走私活动的两大“供应”,警方和关税局对这两个地方的货源,自然也盯得特别紧。每年佳节之前一个月,警方和税局就会频密出动,每一单充公的走私烟花爆竹,数以千百吨计,逃税额可高达数十万令吉。
根据警方和关税局的说法,走私烟花大多来自中国,经由水路或空运,而巴生港口,是其中一个走私管道,也是警方和关税局重点把守的焦点。
高空烟花利润高
据记者另外探询所得,走私烟花确实以中国为主,但爆竹却是来自泰国。小规模的卖家,一般只是走私普通的烟花爆竹,比如奥沙马烟花、霹雳烟火、火柴烟花、夜旅行、老鼠炮以及大地雷公/轰天雷等等。
大规模走私的集团,则是直接以货柜进口价码和利润较高的高空烟花,每一次进货,都在“烟花高峰期”,即佳节之前的两三个月。所以,关税局和警方在佳节前出动取缔时,走私货早已入境。
燃放烟花须知
-点燃烟花时,必须选择平坦、坚硬的地面,避免在草地和松软的土地燃放烟花;
-点燃烟花后须退至一段距离;
-若点燃后没有反应,须等待至少5分钟至10分钟,才能上前检查,以免突然引爆;
-小孩若要燃放烟花,须有大人在旁监督;
-大人应禁止小孩购买烟花;
-产品中必须附有安全和使用说明。
申请燃放烟花指南条例:
★禁止燃放烟花的地点
-学校
-住宅区
-存放易燃物地点
-其他有潜能发生火灾的地点
-种族、宗教庆典
-政治集会
-医院/医药中心
-油站
-森林、草丛及垃圾场
-禁区
-婚礼/婚宴场所
-个人活动
★舞台特效烟花燃放地点
-有盖礼堂
-酒店
-剧院
-展览厅
条例
-烟花表演不能超过晚上10时,除了华人农历新年及国庆日
-户外烟花表演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室内表演不能超过一分钟。但若各有关活动不具危险性,以及受到警方监督,可伸缩性处理,包括延长燃放时间。
(备注:小型燃放烟花活动不需申请准证,但必须有安全鉴定认可标志)
【结语】:民众思想需再教育
所谓传统,不是食古不化,过节尽兴,不是典当性命。为贪图一时的炫目璀璨,违例燃放烟花,百害而无一利,不只面对刑事惩罚,更深远的伤害是制造污染、影响环境,最终的代价是健康和人身安全。所为何来?
没有漫天烟花遍地爆竹,是否就过不了年?权衡轻重,分析利弊,新年要的是一家团圆,平安健康,不是乐极生悲,恸憾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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