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和朋友进戏院观赏陈木胜导演的《扫毒》。想看这部片子是因为刘青云,也因为对这位非偶像派的他有信心,才花费那已上涨到13令吉的票价。
剧情讲述自小一起长大,一起报考警察的三个好兄弟,当中两人当上警察。刘青云平步青云,成为高级警官,张家辉是他忠实的跟随者,古天乐则当起卧底,为刘青云提供线索破案。
当卧底自然没有自由可言,但人在江湖,身不由己。然而,失去自由的古天乐却渴望自由,渴望与妻子过正常生活,渴望有权力决定自己未来的日子,积极扫毒的刘青云却希望能捉拿毒枭,两人之间的冲突和张力,就常有赖性格较温和的张家辉当协调。
三人在泰国捉拿毒枭时身陷绝境,毒枭让刘青云二中选一,他可以选择带走古天乐,或张家辉。刘青云是握有选择权的那一位,选谁成为他的自由。在这种痛苦的自由中,他选择了让失去自由多时的古天乐活下去,而张家辉成了替代牺牲品。
这种选择,这种自由,注定是痛苦的。刘青云救走了古天乐,却因为自己的选择而活在亏疚自责中;古天乐重获自由重当警察,平步青云,却因当初为情势所逼,提供情报出卖兄弟而导致悲剧,内心自责。这两个人其实都不自由。
选择的痛苦
出乎意料,张家辉活了下来,5年后回到香港面对这两位兄弟。当初任人鱼肉的他,心有不甘。刘青云和古天乐重遇这位兄弟,也再次面对自己的内心。若给刘青云再选择一次,无论他怎样选都是痛苦的。若给古天乐再选择一次,他可能不会再因为怕死而出卖兄弟。若把选择权给了张家辉,他或许像剧终那样选择牺牲,但至少他不会再心有不甘,因是自己决定的。
幕终,三人再来到同样绝境,大家已全然豁达,完全的自由。张家辉选择牺牲,刘青云和古天乐选择要牺牲自己,只是刘青云快了一步,掌握了决定权,最后留下了古天乐。
我们有些人或像他们三人———像张家辉,要有选择权,但最终我们还是“选择上帝要我们选择的路”,但至少“是自己决定的”,满足手握自主权的自由欲望;或像刘青云有选择权,却不自由,怎样选对内心注定是一种捆绑;或像古天乐,虽然没有选择权,却是“幸运”的,既无需背负良心的自责,又可以跟家人团聚。
爱好自由似乎是人与生俱来的渴望,其实这种自由,说穿了就是我们要有自主权,想把握选择和决定的权力。我们常以为有自主权的选择,就代表自由。
有一次,沉思着如何选择时,脑海里出现一个问题:“你为什么需要选择?”,这是未曾想过的问题,一直在想要如何选择———全职或代职、牧养或做行政、A还是B……?全副心思都在该如何选,却未想过为何我需要选。
自主不代表自由
有得选择,代表我有自主权,却未必代表自此就自由了。当初选择这条路,应该选对了,却一直未觉得自己在心灵上自由了。圣经《哥林多后书》三章十七节说:主的灵在哪里,那里就有自由,选择上帝,就有了主的灵,应当得享自由的,不应忧愁战兢,仍在捆绑里。
需要选择是因为有两样以上的东西摆在秤锤上,你不知道选哪样比较好,选择后仍不自由,是因为选了A又想要B。就好像有时我们选择了上帝,却还想拥有世界一样。其实,如果心里笃定只要有耶稣,选择其实是多余的。
也许换个角度再想想,如果你是“被选择”的古天乐或张家辉,心里一定是非常难受,而且对方的决定显露了你在他心中的份量,同样的,把上帝跟其他的放在秤锤上选择,其实也在在暴露了上帝,在我们内心最深处的分量。
候活士在《和平国度》一书中谈到自由时指出,自由是属于那种干脆不考虑选择的人。
也许有一天,当我们不再挣扎是要选择上帝的路,还是世界的路时,我们才是真正的自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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