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权意识高涨,新一代勇敢走上街头呐喊,要公平选举,要干净环境,要平等权益,可有谁想过原住民的权益?他们是最早来到这片土地的族群,世代定居,却是这个国家里拥有得最少、被剥削最多的“土著”。
这一次,巨坝当道,他们即将失去的,除了宝贵的山川雨林,生命河流,维生土地,还有世代传承、仍在实践,却无文字记载的珍贵传统,那是名副其实、活生生的“文化遗产”。
要消灭一个民族,首先消灭其语言和文化———每个民族捍卫传统、传承文化的坚持,就在于此。如今,原住民群反水坝,原因亦然。所以,一旦村落淹没,原住民迁离,失去习俗地,等同于灭族,并非夸大其词。
水坝的兴建,必然淹没大片土地,受影响的原住民必然迁离,而崩坝或泄洪也会导致洪灾,造成原住民文化的消失。
无文字记载
人民记录电影创办人兼东马原住民研究者周泽南强调,原住民没有使用文字记载文化和历史,而是靠口述及生活实践,代代传承。迄今,也只有在原住民部落才能看到最原始的传统文化。
“原住民和我们最大的文化差异就是,没有文字记录,而是记录在‘土地’上。倘若华人或其他任何一个族群搬迁,还有文字记载的史料,但原住民的‘史料’,都在土地上,或是口传。
“大部分民族依赖文字记录,我们(华人)就是其中之一,庙被淹了就重建,搬了地方还有文字和图谱,但原住民的历史,就在他们的习俗地里,比如一块特定的石头,特定的祭拜场所,特定的坟墓,这些就是他们记载文化记载传统的方式。
“我国东西马的原住民,都没有文字记载文化。强硬改变原住民的生活方式,迁移到好像集中营的地方,就像当年的华人新村,他们失去环境,失去土地,也失去文化。”
依然实践习俗
“我们甚至看不到原住民文化和我们古老文化的同步性或融合性。比如我们的古代13经典,有很多关于祭拜的记载,但这些大部分人都看不懂,也不知道,许多古代文化其实都已经死亡,但原住民却依然实践这些古老习俗。”
不要以为,原住民没有艺术,没有文化,相反的,他们有非常出色、让人惊叹的美感。
在反水坝运动一周年筹款午宴上,舞台布景一幅很大的画作,是原住民的艺术创作,舞台中央,肯雅族同胞熟练地弹奏Sape———一种传统弦乐器,等同于原住民的吉他或琵琶,干净的弦声悦耳,仿若大自然的吟唱。
每一次的来访,他们不论男女,都亲自下场表演,沿袭自祖先的壁画、雕刻、舞蹈、音乐等古典艺术,有些甚至只谙部落语言。
这些我们看不懂、听不懂、也不曾试着了解的熟悉陌生,借用周泽南的形容———还有生命的活化石。
剥削习俗地权利
砂拉越再生能源走廊计划(SCORE),还牵涉到复杂的习俗地(Native Customary Land,NCL)问题,亦即原住民的土地权。
周泽南在搜集资料和考察过程中,曾经翻查“土地法典”(LandCode),确有阐明在1958年以前,原住民世代居住的土地,虽然没有地契,但确实属于原住民所有,倘若在1958年之后才开垦的土地,则不是习俗地。
受公约的保障
他解释,“习俗地”指的是最初在开垦时,根据部族村落所进行的一些习俗仪式,比如祭拜天地,而原住民最初开垦有关土地,也是得到各个部落的同意和共识,原住民部落之间有自己的一套规定和习俗。
自1990年代以来,有关原住民习俗地的法律诉讼案件,累计逾200宗,其中虽然只有几起案件判决习俗权归原住民所有,却已证明原住民的土地权,受到宪法保障,即使是开发商拥有州政府发出的所谓合法执照或临时地契(provisional lease),也不能随意征用有关他土地。
此外,原住民习俗地的权利,也在《联合国原住民权利公约》受到保障,而我国是签署公约的缔约国之一。公约第10条提到“各国政府不能强行让原住民迁离其土地。在未事先获得有关原住民的知情同意,并为未提出公正和公平的赔偿下,不得迁离原住民族”。
公约第11条也提到“原住民有权实践及传承他们的传统文化和习俗,包括维持、保护及发展过去、现在和未来体现的文化,比如考古和历史地、文物、设计(图腾)、仪式、科技、视觉和表演艺术,以及文学等等”。
回到周泽南所说,原住民的文化都记录在土地上,所以捍卫习俗地就是捍卫文化,而这样的捍卫,确实是原住民的权利。
再有,大马人权委员会在2013年杪完成的“原住民土地权调查报告”,不但详细列出全国原住民所面对的土地问题情况,也提出18项建议,要求政府立法保护原住民习俗地,解决有关问题。
法律一大漏洞
“地契”是习俗地的问题关键。按照我们所认知的法律,地契是土地拥有权的证明,原住民若无地契,何以为证?
何来凭证?
周泽南说得一针见血———政府由始至终就不承认那是原住民的土地,根本就不发出习俗地的地契,让原住民处于窘境,也给法律留下一个大漏洞。问题的复杂和牵涉广泛,就在于此。
但是,我国宪法赋予原住民习俗地权,2001年、2007年及2012年的几宗习俗地诉讼案件之判决,也都认可这一点。原住民发展局的资料也显示,政府于1990年已将2万2667公顷土地在宪报上公布为原住民习俗地,2010年更新资料则为2万0671公顷。
他认为,举凡人为问题就有解决之道,端看是否有解决的意愿。比如可成立土地听证会,邀请律师和专家鉴定,原住民的习俗地里,必然有可鉴证的元素,比如族人或祖先的坟墓,甚至他们所种的榴莲树、果树等等,那些都信口开河,而是实实在在的证据。
【后记】:一个个即将被淹没
建水坝,征土地,只是原住民所面对的众多“噩梦”之一,其他步步逼迫原住民失去山川河流的“祸害”,还有油棕园、伐木活动、重污染工业等等。
马来西亚环境及工业安全顾问陈慧君及当今峇南协调员廖天才近年多次深入内陆考察,听过最心酸的原住民分享———那原本是我们的森林,却悲哀到需要跟“老板”(伐木厂)打工,然后砍自己的树,而砍树之后卖树桐的收入,却是别人的,我们就像一个乞丐,乞求生活的空间。
廖天才补充,原住民精于观察大自然,生活与和河流相关,若非亲眼所见,亲身体验,一般人怎想得到、又怎有机会看到峇南河上游绝美的自然景观?
“水坝工程一旦启动,最后一个将被淹没的村落名为‘Lio Mato’,河中有很多石头,再更上游的河中央有大岩石,形成许多小岛的景观,肯雅族语里‘Lio’意为‘岛’,‘Mato’是‘100’,意为‘多’,即‘多石岛’之意……”
……所有的美丽与哀愁,都将淹没在水坝之下。
【手记】:道不尽的困境和问题……
《还我山河》花了相当长一段时间。
一海之隔,去不了迢迢千里山川阻隔的内陆世界,只能等待他们/她们来到陌生的彼端城市,叙述他们的故事。
故事不算长,说不出原住民心中百分之一的悲、愤、酸、痛,也说不完他们所面对的困境和问题,比如身分证。
敲说故事的键盘,有遗憾,也有愧疚,只敢冀望不曾付出了解的人们,尤其是高高在上、掌握决策权的一方,能反思,何谓以民为本?何谓发展?更要聆听民心为何?民声为何?
我国的水坝工程始于英殖民时代,将近90年后的今天,全国已有84座水坝,政府还要继续兴建更多水坝,而非善用天然资源,致力开发其他更符合“永续”资格的再生能源。
水坝是一把双刃剑,开启水力发电的时代,促进所谓的经济发展。
水坝更是失衡的秤子,牺牲他的基本权益,成就你我的繁华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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